国研中心建言“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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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2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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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能源价格仍然以政府定价为主,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,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扭曲和矛盾。近日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中国能源研究会分别对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做出专题报告《推进我国能源价格改革面临的主要约束与对策建议》和《中国能源政策评论2012》,建言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,完善能源监管体制。
电价改革相对缓慢,仍然由政府主导。目前,我国竞价上网机制没有建立、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。上网电价无法反映应燃料价格变化,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,没有完全考虑到输配电量大小的变化。电力市场改革明显滞后于煤炭市场,造成“市场煤”与“计划电”的长期矛盾。
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完善,调价周期太长且波动幅度限定较为严格,使得价格难以贴近市场行情。由于调价之后,放大市场预期,加重投机行为,导致市场供需紊乱,降低资源配置效率,威胁国家经济安全。
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,跨省输送费用由国家统一制定,城市输配和终端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。自去年底,国家在广东、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改革,改革的思路是用“市场净回值法”代替“成本加成”定价,将天然气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挂钩。
国研中心建议,应根据行业属性不同,明确各个领域各环节改革方向。对天然气管道、电网等自然垄断行业,要以加强行业监管为根本目标,对于其他竞争性行业,勇于打破垄断格局,鼓励多元竞争主体进入。在能源价格监管领域,存在机制不完善,价格主管部门“重审批、轻监督”现象。应在完善能源管理机构的同时,本着“政监分离”的原则,着手建立专业性的能源监管机构,负责能源市场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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